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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柳州永前路肇事逃逸案嫌疑人已被抓获-天天观点

我没有钱,我怕她问我要钱,我就跑了,我心慌啊害怕承担责任。


(相关资料图)

2月22日下午,在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事故处理办公室,一名荣姓男子面容憔悴的坐在板凳上,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而忏悔着。

案件回顾

2023年2月12日下午,柳南大队接到市民报案:永前路机务段旁公交站,其母亲步行时被电动车撞倒受伤(车牌不详),电动车驾驶人逃逸。

据了解,伤者为焦女士,71岁,经初步诊断,焦女士左侧股骨颈骨折,目前仍在市工人医院西院接受治疗。

接到报案后,柳南大队立即启动逃逸侦破应急预案,派遣精干警力全力侦查。由于缺少车辆信息,伤者提供的线索也较为模糊,给案件侦办带来了难度。但办案民警没有气馁,通过技术手段搜寻事故发生时该路段内可疑电动车的行车轨迹和驾驶人面部特征,通过不断地细节比对和实地摸排,初步锁定嫌疑人及其落脚点。

在掌握车辆运行轨迹和时间规律后,今天(2月22日)13时许,民警在柳邕路华韵上城菜市街口将嫌疑人荣某抓获。荣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至此,“2.12”交通肇事逃逸案得以告破。

据荣某供述,当天他准备到柳江河边钓鱼,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被前方车辆遮挡视线,没看到有行人通过,等发现时来不及刹车,车头碰到焦女士的右脚,焦女士摔倒在地。他把焦女士扶到路边水泥台阶上坐着后,便回到永前小区里面锁车,锁车的时候,想着自己身上没有钱赔偿,且焦女士伤势较严重,便以锁车的名义骑车逃跑了。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荣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柳州交警提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柳州交警持续保持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案必破。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并及时报警,勇于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选择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选择逃逸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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