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轮普通/轻便摩托车
虽然外观和电动自行车相似
(资料图片)
可是一旦涉及交通违法
处罚可就不一样了
典型案例
4月2日21时许,在柳江区迎宾路三千路口,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宜大队执勤警员在对桂B1Y***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杨某(男,55岁)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无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询问杨某是否知道当日其所驾驶的车辆在交警系统中的车辆属性为两轮普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杨某称不清楚,自认为所驾车辆是一辆电动自行车,任何人都可以驾驶。
因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柳宜大队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违法行为人杨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300元的处罚。
注意!!特别强调!!
两轮普通摩托车:大黄牌两轮轻便摩托车:大蓝牌属于机动车
驾驶这两种车型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驾驶证按照摩托车通行规定在道路行驶
或许,很多市民群众疑惑:那我怎么知道自己驾驶的车辆到底属于电动自行车?还是两轮普通摩托车?又或者是两轮轻便摩托车?不清楚如何区分的朋友们,下面这个推文链接,你一定要点击并熟读:
(点击查看具体内容)
看完之后,想必大家已经能够区分出两轮普通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的区别了。光是能够区分还不够,大家还要知道涉及两轮普通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的交通违法将会面临处罚,这可不仅仅是罚款50元。
现整理了今年3月份涉及两轮普通/轻便摩托车的交通违法明细,其中的违法行为包括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以及再次饮酒驾驶等违法行为,触及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被行政拘留。让我们一起看看:
柳州交警特别提醒
两轮普通摩托车和两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大家一定要和电动自行车区分清楚,不要稀里糊涂的“被关”才后知后觉。当然,不管驾驶任何一种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都应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没有违法就没有处罚,希望大家都能遵纪守法、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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