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23日
(资料图)
是广西的“壮族三月三”假期
这到底是什么节日?
为什么广西人可以放假?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族三月三”是弘扬民族文化的盛会,是壮族祭祖的庄严节日,也是民族经济交流的盛会。自2014年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壮族三月三”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全体公民的法定节假日。
放假的依据在这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由此可知
“壮族三月三”假期
是正儿八经的
法!定!节!假!日!
为了能让大家过好“壮族三月三”假期
放弃了休假的人们
你们辛苦了!(鞠躬)
如果在“壮族三月三”假期上班
你将有权利得到
相应的加班工资报酬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三月三”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放假期间
加班工资该怎么算?
假期需要上班的小伙伴
快掏出你的小计算器
一起动手算起来!
“壮族三月三”假期放假时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2023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为4月21日(三月初二,星期五)至23日(三月初四,星期日),其中,21日为调休,共放假3天。
4月22日至23日为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员工应该拿到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4月21日调整为周休息日,如果执行5天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了这天工作又不能给予补休的,或者是实行轮班制、倒班制等的用人单位约定的周休息日,安排了工作又不能给予补休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200%加班工资。
这个规定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全体劳动者(与外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工作地点在广西的同样适用)。
加班费怎么算?
对于加班费的计算,很多人的印象中都是“三倍工资”,但是很少人能清楚地计算自己的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还分以下三种情况:
在法定节假日加班
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应当另行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300%加班工资。
在用人单位的休息日加班
如果能在其它时间安排补休,则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则需要另行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200%加班工资。
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
应当另行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的150%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
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8小时×150%。
月工资基数的三种情况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的月工资: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月工资。
集体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按照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无约定的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上一个月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发工资总额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注意: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绩效工资”等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温馨小贴士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南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月。
举个例子:
在南宁市青秀区工作的小李2023年4月份工资是4000元,单位执行5天标准工时制,如单位安排其在2023年4月21日至23日上班,那么他的“壮族三月三”假期的加班工资是这样计算的:
4月22日至23日的加班工资:
4000÷21.75天×300%×2≈1103.45元
4月21日的加班工资:
4000÷21.75天×200%≈367.82元
合计加班工资:
1103.45+367.82=1471.27元
你学会了吗?
“壮族三月三”假期马上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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