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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快讯!网上订房被取消,柳州消委会告诉你这样维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外出旅游,很多消费者会选择在网络平台订房。近日,卫女士就遇到了麻烦事,她在网上成功预定了一家宾馆的客房,几天后宾馆告知因满房无法安排,订单被取消,为表示歉意将补偿34元,建议卫女士尽快改订。卫女士认为该宾馆的做法不合理,咨询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她该怎么办?

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一直在开展“月月3·15律师咨询答疑”,邀请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傅万成进行解答。

傅万成表示,宾馆接受卫女士等人的网络预订后,双方已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宾馆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提供客房和相应的服务。在没有法定理由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宾馆无权单方解除合同,也就是无权取消订单。

宾馆单方取消订单,卫女士可以要求宾馆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宾馆确实已客满,卫女士可以要求宾馆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如宾馆补偿的34元不足以赔偿其损失的,卫女士可以要求宾馆赔偿其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订房造成的差价损失或因宾馆取消订单导致无法去旅游的车票损失等。

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大家,网上订房尽量选择口碑好、对提供房源的宾馆有相应监管机制的平台。特别是旅游高峰时,酒店宾馆房费变动较快,同一房源不同预定渠道可能价格不同,消费者在预订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退订政策和价格变动规定。完成预订后,一定要保留好住宿凭证,可将订房页面、退订政策、房型信息、服务承诺等截图保存。万一发生纠纷,这些可作为维权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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