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日前起草了《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制定于2005年,并于2010年、2015年两次进行修订,在规范再保险市场秩序、推动再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再保险市场持续快速发展,原有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再保险市场发展和监管的要求,因此银保监会对其进行此次修订。
《规定》共六章四十二条,主要修订内容体现在八个方面:一是加强再保险顶层战略管理,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制定再保险战略并明确了相关内容和实施机制;二是加强再保险业务安全性的监管,强化了再保险业务集中度管理要求,增加了境外分保业务风险监测和管控、再保险流动性管理的要求;三是加强再保险合同管理的监管,增加了及时签订再保险合同文本、及时进行再保险资金结付和上报应收应付情况、加强再保险档案管理的要求;四是加强直保公司开展分入业务的管理,明确了临时分保与合约分保的定义区别,明确并强化了直保公司开展再保险分入业务的资质条件;五是加强再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增加了审慎选择再保险经纪人的要求,加强了经纪人信息告知、履行合同责任的规范化要求;六是支持直保市场发展,删除了针对投保人关联企业的限制性条款;七是消除与现有监管政策相冲突的内容,与新的监管政策保持一致;八是精简信息报送任务,统一了报送时间,删除了不必要的报送任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规定》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征求并听取了行业意见。此次修订将有利于提升再保险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中定位和作用,规范再保险业务经营行为,强化市场主体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明确、优化、简化监管要求,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再保险业务投入,促进再保险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钱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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