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立法透明度,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近日,《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请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提出意见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立法三处 (邮政编码230031)。
当前,我国人口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修订条例有利于改善我省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我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条例修订草案将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规定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加强数据共享,实现“出生一件事”联办;增加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相关处分规定,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
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规定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加大奖励与社会保障内容,通过假期设置(如父母育儿假、护理假、延长婚假等)等,作为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具体化;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前、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育服务;在居住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按规定配置母婴设施。
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奖励扶助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包括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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