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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安徽省规范城乡建设用地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修订后的《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管理办法》,新《办法》明确,省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托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省级节余指标调剂平台,发布节余指标调剂信息、组织公开竞价、公示结果等。

省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节余指标调剂情况,调控脱贫地区节余指标调剂规模,优先安排淮河行蓄洪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等脱贫地区进行调剂。

省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托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省级节余指标调剂平台,发布节余指标调剂信息、组织公开竞价、公示结果等。需调入节余指标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按照节余指标调剂公告参加公开竞价。节余指标调剂价格,根据建设用地复垦后土地的类型和质量确定。复垦为一般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每亩30万元左右,复垦为高标准农田的每亩40万元左右。

指标调剂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之内,公示节余指标调出方、调入方名称及调剂时间、数量、价格等信息。

按照《办法》要求,脱贫地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先行、计划周密、方案严密”的要求,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杜绝强制拆迁。

调剂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和重点保障产生节余指标地方的安置补偿、拆旧复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发展建设以及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等。(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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