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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实施新的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管法 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

今天(20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振表示,新修订的《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有力提升药品连锁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修订有什么创新点?

严振指出,《办法》着重强调对连锁经营这种行为、方式的予以明确,其中,认可加盟行为并明确将遵循“七统一”管理规定加盟店纳入零售连锁门店管理是《办法》修订的核心和创新。

具体来说,《办法》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允许连锁总部集中储存、包装、发运其运其直营连锁门店网络销售的药品、直营门店之间调拨药品;给予诚信守法企业政策便利,优化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增加连锁企业委托配送药品企业的家数;简化连锁企业和连锁门店的开办许可程序;完善全省药品监管系统的许可数据管理。

《办法》实施将有什么利好?

据统计,广东省目前共有药店56353家,其中连锁药店23251家,单体药店33102家。省药监局药品监管二处处长田守刚介绍,与单体药店相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具备品牌效应优势、质量管理优势、规模成本优势以及药学服务优势,能够激活药品流通市场的发展,给群众带来便利和实惠。《办法》鼓励药品零售规模化经营,降低市场经营成本,提供优质药学服务等政策,将利于我省推进连锁企业的快速发展。

适应市场新变化的同时,《办法》坚守药品经营质量安全底线,明确连锁总部对药品购进、存储、配送、销售等全程管理的责任,加大对连锁总部落实管理责任的监督,提高药品经营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办法》解决企业哪些难点、堵点?

《办法》对连锁企业的发展提供多项支持政策,为企业解决难点和堵点问题。如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连锁企业将拓宽配送渠道,增加连锁企业药品销售额;支持连锁总部对直营店集中统一储存、运输发货,促进连锁企业发展药品网络销售;允许直营门店之间药品调拨,降低连锁企业药品流通的成本;简化连锁企业新开直营店许可程序,提高药店开办效率和直营店占有率;简化连锁企业新增直营店的许可证变更手续,方便企业办理兼并收购,扩大经营规模等市场运作;允许连锁企业增加两家配送企业,提高连锁企业区域覆盖,增加配送品种范围,方便企业扩大经营;完善全省药品监管系统级的许可数据管理,便利企业许可申办并减少企业多地报送资料。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同时强调,只有诚信守法的企业才可以在许可办理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如连续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的连锁企业申请开办直营店的,药品监管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现场进行形式审核。资料符合要求的,当日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记者/许曼佳 通讯员/粤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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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药品安全保障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单体药店 药品零售连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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