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晓荷
4月25日,省检察院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检察机关202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庆彬通报,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对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类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共受理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474件952人,比2020年同比分别增长101.7%、106.1%;批准和决定逮捕317件582人,同比分别增长62.6%、71.7%;共受理知识产权审查起诉案件471件1102人,同比分别增长62.4%、88.4%;提起公诉381件883人,同比分别增长50.6%、56.3%;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向法院提出抗诉3件;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监督申请1件,受理知识产权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这组数据,彰显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在检察办案环节得到进一步强化,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更加良好。
在网络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网络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手段,网络售假加剧上下游犯罪查处难度,部分二手交易线上线下平台成“帮凶”;涉知识产权类案件提起公诉的883人中,共同犯罪案件有574人,占比65%,部分知识产权犯罪形成一条稳定的犯罪产业链,行为人多依托互联网、物流网向多区域辐射售卖侵权品,涉案人员多、地域跨度广、涉案价值大,社会影响恶劣;随着我省高科技企业增多,企业间人员流动加大,侵犯商业秘密罪呈上升趋势,企业高新技术、关键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是下一步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点。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面对新形势,河南检察机关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力度,完善机制。去年12月,省院抽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人员组建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办公室,并在4个市院及6个基层院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整合知识产权保护力量;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会签相关文件规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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