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晖)为积极培育体育产业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基地的聚集效应、规模效应以及对我省体育产业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省体育局近日印发《河南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体育产业基地的申报条件及管理机制等进行了规定。
《办法》明确了“河南省体育产业基地”是指经河南省体育局命名的,以发展体育产业为导向的,在体育产业发展方面具备一定基础、规模和特色的地区、企业、机构、活动或项目,包括3种类型:以地区为单位命名的“河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以企业或组织机构为单位命名的“河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和以持续运营的优秀体育产业活动或项目为单位命名的“河南省体育产业示范项目”。
《办法》也明确了体育产业基地的申报条件,包括所在地政府将体育产业作为重点扶持产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发展环境优越,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产业特色鲜明,服务体系健全,具备培育大型骨干体育企业和孵化中、小体育企业的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体育产业发展方向和政策规定以及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在发展体育产业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地区或同行业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持续经营3年以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并与生态效益协调统一等。
在管理机制方面,《办法》提出,省体育局按照有关政策,加大对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的支持。组织体育产业基地互相交流经验,促进共同发展。结合实际,对体育产业基地在体育产业政策、扶持资金、招商引资、信息服务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择优推荐申报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办法》规定,河南省体育产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省体育局随机抽检和巡查,凡发现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或撤销基地资格。撤销资格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据了解,我省现有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5个,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单位)62个。2020年,河南省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达1285.81亿元,增加值为514.26亿元,增加值占同期河南省GDP的比重为0.94%。从名义增长看,总产出比2019年增长了4.3%,增加值增长了4.4%。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任何商业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本站发布的图文一切为分享交流,传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