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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慎毅
商家说好的给好评可返10元现金却只返了10元优惠券,安徽蚌埠消费者李女士被诱导给好评后觉得被欺骗,就找平台维权。平台客服人员表示,平台不支持“好评返现”,希望消费者根据购物的真实感受进行评价。不过,该客服人员表示,如果商家承诺“好评返现”,消费者可以联系商家协商。如协商不成,平台会介入处理。近日,在平台的介入下,李女士收到了10元转账。(据6月27日《工人日报》)
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更是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
就上述案例而言,平台接到商家不正当索要用户好评线索时,应采取制止甚至处罚措施。看起来,帮消费者向商家要钱,好像是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事实上等于变相支持“好评返现”行为。也就是说,消费者如果不投诉,平台就可能无视“好评返现”。
基于“好评返现”私聊化带来的监管难度,平台和监管部门不妨设置一个规则,对于商家诱导消费者虚构评价的“好评返现”,鼓励消费者立即向平台和监管部门投诉。这既是自身的维权,也有利于平台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平台和监管部门可考虑设置相关奖励。比如,平台按照返现额两倍处罚商家,然后将罚金奖励给消费者。这样一来,相比商家的返现额,消费者更愿意投诉得到更多金额。如此,商家还敢诱导消费者虚构“好评返现”吗?
面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监管需要有新办法,才能实现消费者、商家、平台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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