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关注 > 正文

当前视点!“不拘一格降人才”将成为现实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师喆

支持筹建研究型大学,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即报即批,授予科研机构自主权,建立全员岗位聘用制度……7月30日,《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一家科研单位的发展“量身打造”立法保障,在我国尚属首例,这也是我省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一次重大实践。对河南省科学院来说,《条例》的出台意味着什么?记者就此采访了省科学院副院长高正龙。

“《条例》将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建重振省科学院的顶层设计、创新举措以及全方位支持保障政策以法规形式固化,明确了各方在重建重振过程中的责任义务,有利于省科学院发展行稳致远。”高正龙表示,《条例》确保了重建重振工作将有法可依,其中一大亮点就是赋予省科学院在机构编制、科研创新、人事财务等方面充分的自主权,这将极大鼓舞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充分释放省科学院的创新动能。

自主设立研究所等科研机构。《条例》施行后,省科学院只需向有关部门备案,即可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和高端人才引进情况,及时设立新的研究所、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

自主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省科学院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将被纳入省财政预算。经费如何使用?省科学院可自主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在预算控制范围内,自主组织项目申报、自主确定项目、自主核定项目资金额度,对基础研究给予稳定支持。

自主引进人才。省科学院可以自主使用事业编制,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绿色通道,简化招聘程序。例如,整体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成员将不受博士研究生等学历、职称限制,优秀本科生也可直接进入科研团队。“不拘一格降人才”将在省科学院成为现实。

“支持河南省科学院筹建研究型大学,逐步建设成为研究生独立招生单位。”《条例》中关于筹建高校的内容引发广泛关注。高正龙介绍,开展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培养是引聚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引聚国内外一流科学家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省科学院发现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途径。省科学院将推进与省内外知名高校深化合作,谋划组建一所以理工科为主的新型研究型大学,持续为我省培养高层次人才。

“《条例》的出台为我们指明了发展方向,也对重建重振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高正龙表示,省科学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全省构建科学的研发体系、转化体系、支撑服务体系,围绕传统产业加快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破冰抢滩,贯通产学研用,聚焦“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迭代性技术、颠覆性技术协同攻关、勇攀科技高峰,助力河南建设国家创新高地。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任何商业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本站发布的图文一切为分享交流,传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关键词: 不拘一格降人才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