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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明娟 通讯员 古强
近日,河南省委宣传部下发通知强化新闻记者证管理,要求全省新闻单位申领记者证严把准入“关口”,重点纠治申领记者证弄虚作假、无证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等问题,通过多项创新管理制度,有力推进新闻单位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通知强调,全省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审核属地新闻机构采编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的资格条件,严禁为不符合新闻记者证申领条件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各地所属新闻机构和县级融媒体中心申领新闻记者证,分别需报经当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及县(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核后上报。
新闻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领人员资格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及时在本单位及所属媒体公示所有申领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并公布举报电话。新闻记者证遗失要及时注销并刊登作废声明。人员离职或调离采编岗位,要及时收回并注销新闻记者证。
通知要求,全省265家新闻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向省新闻出版局报告。新闻单位存在问题应立即纠正,认真整改。根据创新管理制度,严格新闻采编人员准入管理,对照新闻记者证发放条件,重点加强对工作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等资料的审核;继续实行学历认证制度,坚决杜绝学历不符合申领条件人员申领或持有新闻记者证。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将对新闻记者证申领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重点新闻单位抽查回访,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填报虚假材料或违规发放新闻记者证的,将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取消该新闻单位新闻记者证申领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新闻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自查报告承诺书,压实监管责任,从源头遏制不良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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