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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勰 本报通讯员 王祎好
“组织给我打的这针‘清醒剂’太及时了,以后可得注意了,绷紧弦,守好关……”9月28日,周口市淮阳区安岭镇一名党员干部在接受镇纪委提醒谈话后感慨道。这是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具体运用。
严管就是厚爱,政策运用的背后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近年来,省纪委监委坚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用党的纪律教育人、帮助人、转化人、挽救人。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前两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占比91.2%,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省上下崇尚实干、正向激励的氛围更加浓厚。
问责是管党治党的利器,是为了推动担当作为,而不是束缚手脚。省纪委监委坚持精准问责与严肃问责相统一,制定《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省纪委监委精准规范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问责事项调查、问责启动、处理处置等,并定期开展分析评查,严格防范滥用问责、不当问责和以问责代替整改等问题。
“刚被处分的时候,我确实很失落,打不起精神。这次回访让我很受鼓舞,今后我一定加倍努力,决不辜负组织期望。”面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顾某说。
党的干部是干事创业的骨干,对于被问责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省纪委监委做实做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后半篇文章”,出台《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受处理处分人员回访工作暂行办法》,对被问责干部持续开展关心关爱、帮扶教育、跟踪回访工作,并督促有关党组织结合实际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有力推动“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洛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关心关爱受处理干部7项措施,有针对性地回访教育、关怀激励,对377名影响期满、担当作为的干部通报组织部门正常使用,帮助“跌倒”干部站起来、再出发。
组织敢担当,干部有力量。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建立干部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真改革、真创新的干部大胆容错纠错。郑州市纪委监委明确7种容错情形和5种不予容错情形,为想干事的干部“兜底”;南阳市纪委监委细化8个方面容错情形和6项认定标准,在“三个一批”项目建设等工作中提供“试错空间”,划出“安全区”,推动干事者放开手脚、勇于进取。
“关于举报新蔡县涧头乡派出所民警孙翔问题,经调查核实,认定举报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正名……”回想起上个月县纪委监委在自己单位召开的那场澄清正名会,民警孙翔进一步坚定了秉公执法的决心。
像新蔡县这样通过向所在单位通报、媒体公告等方式公开澄清不实举报,为干部撑腰鼓劲、消除顾虑,在全省已经成为常态。省纪委监委制定《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暂行办法》,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打出“组合拳”。鹤壁市纪委监委连续4年开展澄清正名、“扶正祛邪”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激发担当作为正能量。
“纪检监察工作既要善于‘刮骨疗毒’,又要助力‘活血生肌’。”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通过精准有力的监督执纪执法,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风清气正的“大气候”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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