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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记者 孔学姣
河南是经济大省和消费大省,市场主体达900多万户,具有强大的内需潜力和供给能力。10月8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全省各地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已认定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主体16533家,发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5971家。
近年来,我省重点围绕“吃、穿、行、游、购、娱”等方面的消费需求,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放心消费创建评价体系。去年3月15日,我省正式启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因为群众对消费体验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期待原本在线上推行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能够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陶云峰表示,“此举也有助于打通消费领域关键堵点,提振消费信心,畅通市场循环,从源头发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据了解,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河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规范了线下无理由退货实体店的统一标识。此外,还将把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工作纳入放心消费创建评价指标,推动更多实体店参与,不断扩大消费者受益面。
线下实体店履行无理由退货承诺,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开展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标识。在经营者承诺的无理由退货期限内,消费者凭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可以向经营者提出退货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有6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法律、法规等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商品。同时,对无正当理由恶意退货或变相索赔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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