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 政务服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政务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11月26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该条例自12月10日起施行。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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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10月,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条例共分六章四十二条,分别为总则、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办理、政务服务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旨在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助力信阳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换挡提速,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落到实处。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
近年来,信阳市推动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将政务服务大厅搬到群众“家门口”,实现“一门式办理”。为了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让群众办事更方便、让政府管理更高效,条例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作出规定,“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理。对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危(旧)房改造、市场主体登记、涉农补贴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可以采取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具备条件的可以由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代为办理。”
“一枚印章管审批”,信阳拟用立法方式让改革红利更好地惠及群众和服务企业,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比如:规定“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将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代表本部门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将行政审批事项对应的行政审批职权相对集中到一个部门行使,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推行“一件事一次办”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立法,致力于破解实际存在的问题。比如,针对责任不清问题,条例第五条明确了政府及职能部门职责,即“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工作,应当将政务服务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政务服务政策措施,健全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问题。”根据第三方反馈的“线上政务服务平台体验感不佳”,条例作出相应规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升线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数据共享,强化电子材料使用,实现“一网通办”。针对办理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多部门联审联批,集成式办理问题,条例单设一条对此加以明确,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涉及企业经营、入学就业、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招标拍卖、交房即发证等方面。
建立跨区域通办工作机制
条例第二十三条还对反映强烈的跨区域办理问题作了规定,即“建立跨区域通办工作机制,拓展通办区域范围,优化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服务,推进更多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域通办。”此外,还规定“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置跨区域通办专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跨区域通办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异地办事服务。通过便民服务中心(站)、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等渠道,推动跨区域通办服务向基层延伸。”
通过一系列组合拳,条例旨在破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层次难题,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高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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