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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讯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本月起,在不降低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水平的前提下,郑州市将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全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时间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实施对象分两类,包括:按8%费率缴纳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的参保单位。按10%费率缴纳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
新政规定,执行期限内,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1个百分点,其中,职工医保缴费费率由原来的10%调整为9%,不含生育保险。
具体来说,就是原来单位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8%、个人为2%,调整后,单位缴费费率下调为7%、个人缴费费率仍为2%。在此期间,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阶段性也降低1个百分点,由原来的10%调整为9%。
(来源:郑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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