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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晴
打开美颜滤镜拍照,能立马修饰瑕疵,心情也变得愉快,但当生鲜食品也开启“美颜”,可就是另一种心情了。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
来到菜市场或者超市,你就会发现,生鲜灯随处可见,主要用在给肉类海鲜打光“美颜”。生鲜灯一开,肉立马显得红润饱满,看起来十分新鲜,可买回家才发现,没了灯光加持,刚买的猪肉便会失去“原有”的鲜亮,买家秀和卖家秀的差别就产生了,轻则有色差,重则变质变味,被欺骗的感觉顿时涌上心头。
在电商平台上,为不同生鲜时蔬搭配合适的色光,这道“美术题”也有专门的卖家解答。随着应用的普及,还分出了专门照熟食、照海鲜、照肉类、照蔬菜水果等不同色光的灯具,让各类菜品呈现出最诱人的色泽。一些卖生鲜灯的店家也打出标语,“好生意都用生鲜灯,好看才好卖”。
诚然,做生意讲究一个卖相,但强装扮靓、以次充好,无异于“自毁长城”。卖生鲜食品,拼的是新鲜而不是光线,比的是质量而不是打光技术。试想,无论是谁,只要被坑过一次,谁还愿意再次走进同一家店铺,去购买那些被美化过的食品呢?
对生鲜灯的吐槽由来已久,此前一直苦于没有具体的法条对其使用进行规范,此次《办法》公布,给管理执法提供了依据,回应了消费者的呼吁和诉求。维护消费者权益,尤其是涉及食品安全等领域,就需要在任何一个细节上都不含糊。一个个具体又接地气的措施,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也同样是对食品安全底线的坚守。
对商家而言,好口碑来自日积月累,砸牌子却只在一念之间。树立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主动放弃依靠打光“美化”商品,把精力用在品控上,还商品以“真面目”,才能让消费者放心、大胆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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